路团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用户与路团平台及电动车电池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电动车电池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路团平台电动车电池信息服务!

 

1.“路团电动车电池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动车电池平台路团),由湖南路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台方)运营,借助于路团信息平台业务,向平台中的电动车电池经营者及用户提供电动车电池租赁信息共享及其附属信息交互服务。

 

2.【审慎阅读】请用户在申请注册流程中及使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违约责任及赔偿、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当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用户以其他平台方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用户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用户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平台方通过路团平台发布有关电动车电池服务信息的法律声明、计费标准、使用规则等其他规定均属于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用户应重点阅读。如用户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路团平台客服咨询。

 

3.【签约动作】当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路团达成一致,成为路团电动车电池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4、请用户务必知悉,路团平台仅提供软件服务及信息服务,协助用户与电动车电池经营者之间达成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协议。在用户与电动车电池经营者达成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协议后,用户支付的费用将由电动车电池平台代付给电动车电池经营者。

 

5路团不对电动车电池信息服务过程中,用户与电动车电池经营者之间产生的纠纷或争议承担责任。因电动车电池或电动车电池经营者造成的任何问题,均由用户和电动车电池经营者自行解决,如给用户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承担。

 

6、用户明确同意,平台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立即取代原协议及规则并自动生效。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即表示用户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第二条.定义

 

1用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路团平台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2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是指在路团平台提供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通过路团平台接受用户电动车电池租赁订单的电动车电池商户。

 

3路团平台是指为用户和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提供电动车电池租赁的信息交互和匹配服务,并为用户提供电动车电池软件服务的互联网技术平台。

 

4路团平台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以包含互联网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式提供的服务;

 

5、电动车电池平台提供的并不是租赁、售卖、驾驶或运输服务,电动车电池平台提供的仅是用户和电动车电池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匹配服务及电动车电池软件服务,电动车电池平台在用户和电动车电池经营者之间生成电动车电池租赁订单。

 

 

 

第三条.服务内容

 

1路团平台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服务,主要包括用户的在线注册登录,在线支付服务费、在线充、退押金、线上用户激励活动、在线信用评级以及相对应的奖惩方案评价及举报投诉、查询历史记录等。

 

2、电动车电池经营者在电动车电池平台上提供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

 

3、在已经开通该项业务的国家/城市,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提供的部分服务为收费的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向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电动车电池平台会尽量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时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用户应自行承担因使用路团软件所产生的与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服务费、上网流量费等)。

 

4、 电动车电池租赁订单生效规则:

 

4.1、通过扫码租电池的方式,支付成功即可用电池,订单由此生效。

 

4.2、订单支付成功,暂不支持取消,若有特殊原因可联系客服进行取消;若订单生效则不支持取消。

 

4.3、订单支付成功暂不支持自助修改,若需要用户可联系客服进行修改。

 

5、电动车电池租赁订单归还规则:

 

5.1、选择上门收电池服务,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以页面显示为准。

 

5.2、将电池还至平台指定的门店或者还电池点,具体门店及还电池点可在平台内查看。

 

 

 

第四条.费用说明

 

1、用户支付的各项费用由电动车电池平台代收,在用户与电动车电池经营者达成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协议后,用户支付的费用将由电动车电池平台代付给电动车电池经营者。

 

2、电动车电池平台向使用平台服务的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根据服务区域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服务费金额将在订单页面进行显示和说明。

 

3、如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从服务单位处收取结算的费用,应由用户自行开通第三方支付系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用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除了受到本条款的约束之外,还要受电子支付服务商及信用卡/借记卡发卡行的条款和政策的约束。电动车电池平台不为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知识产权声明

 

1、用户了解及同意,除非平台方另行声明,电动车电池平台租赁服务包含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平台方所有。

 

2、用户应保证,除非取得平台方的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用户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等任何侵犯平台方权益的行为。

 

3、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涉及的Logo路团等文字、图形及其组成,以及路团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平台方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用户未经平台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4、用户理解并同意授权电动车电池平台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用户的名称、商标、标识,但仅限于表明用户属于我们的用户或合作伙伴。

 

 

 

第六条.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1、电动车电池平台帐号(即电动车电池平台用户ID)的所有权归平台方所有,用户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即获得电动车电池平台账号的使用权。用户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具体及准确的个人资料,符合完整、详尽、准确的要求。用户知晓并同意,因国家相关规定,本服务谢绝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不满十八周岁的行为能力人提供。如果因用户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及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2、未经平台方同意,用户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等转让、出借、出租、提供给他人使用。如发现用户的帐号遭他人非法侵占或使用,请用户立即通知我们对帐户进行挂失并暂时冻结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用户应理解我们对用户的任何请求的处理需要合理时间。我们监测发现用户账号有异常情况的,可立即暂停用户使用,同时与用户进行联系确认相关情况。经确认发现用户违反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的有关规定,经通知用户纠正却拒不纠正的,可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反之,我们将及时恢复向用户提供服务。

 

3、用户知晓并同意,平台方不得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具体注册资料,但以下情况除外:

 

3.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3.2、只有透露用户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3.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4、按照国家机关、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定的要求;

 

3.5、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平台方的合法权益且不损害注册用户法律权利的前提下。

 

平台方的上述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在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时,用户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我们就服务过程中需要的用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IP地址、地理位置、行程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存储等,以用于优化、推广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平台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或与关联企业合作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方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方有权将用户的注册数据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用户知晓并同意,平台方有权将用户的信息提供给芝麻信用及其它合作机构,用于验证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或者进一步查询用户的其他信息。用户授权芝麻信用及其它合作机构,可根据平台方提供的信息,及用户留存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并反馈相应查询结果或关联风险的判断。

 

6、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数据的前提下,平台方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在合法范围内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使用。

 

7、用户应对用户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租售电动车电池、发布信息、开放通讯录等)负责,用户不得利用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上传、展示或者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或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非法的信息资料。

 

 

 

第七条.服务变更、中止或终止

 

1、用户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平台方有权随时变更、中止、终止或致使中止终止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包括收费服务及免费服务);对于免费服务之变更、中止或终止,平台方无需向用户发出通知,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止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平台方应当在变更、中止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平台方支付的服务费,平台方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2、用户理解并同意,平台方可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设备、设施和软硬件进行维护或检修,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止,平台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如存在下列违约情形之一,平台方可立即对用户中止或终止服务,并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3.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2、用户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支付相应服务费;

 

3.3、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规则;

 

3.4、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

 

 

 

第八条.使用规则

 

1、 用户在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1.2、遵守与所有与本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1.3、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侵犯平台方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平台方许可的商业广告;

 

1.4、不得利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1.5、不得利用本产品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污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数据;

 

1.6、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1.7、不得利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平台方的行为。

 

1.8、未经平台方同意,不论电动车电池处于上锁或开锁状态,用户不得以除正常租赁使用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电动车电池或其任何部件转移至任何地区。

 

1.9、不得私自组装、改装电动车电池,亦不得在电动车电池上添加任何不属于电动车电池的组件或配件进行租用。若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造成任何自身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平台方及电动车电池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不得以除政策影响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电动车电池或任何部件转移至任何地区。

 

2、用户同意平台方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平台方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商业信息。用户同意平台方无须对前述广告或促销信息的内容负责,用户应自行审慎判断内容的正确性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3、平台方针对某些特定的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的使用行为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做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使用该服务,视为用户知悉并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如用户不同意该等声明、通知或警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4、平台方有权对用户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或付费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平台方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平台方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的影响。因用户自身行为需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与平台方无关。

 

5、平台方有权基于其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电动车电池运营商或平台方等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1项下的原则),不经事前通知用户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当用户因本条原因被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时,用户应按照平台方指示行事,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用户应承担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项下的违约责任,并且平台方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6、用户作为电池的使用方或承租方,用户在申请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时,必须向平台方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且需通过平台方的认证后方能开始使用软件。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更新过程中,平台方有权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经过平台方对更新信息的再次认证后方能继续使用软件。

 

 

 

第九条.平台服务使用及管理规定

 

1、用户应保证向平台方提供的所有注册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的。

 

2、用户应为符合公司规定的租赁年龄(18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用户如患有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骑行的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各种疾病的,不得使用本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在使用电动车电池之前,应细致检查电动车电池是否存在损坏等情况,以确保电动车电池可以使用。如用户经检查发现电动车电池存在损坏仍然使用该电动车电池,则用户因使用该电动车电池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与责任与平台方无关,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电池运营商拥有电动车电池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许可用户使用换电柜及各规格共享锂电池的权利,并负责换电柜及共享电池的日常投放、保养、维修。4、用户需理解并注意:前款规定并不表示平台方有实时保证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所有可供预定的电动车电池均处于无故障状态的义务,用户在实际提取电动车电池前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检查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电动车电池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对于发现故障的电池,应放弃预定并立刻停止使用,否则平台方及运营方对因该故障使用电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5、用户在使用电动车电池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方均不负责。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户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平台方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电动车电池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电池运营商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用户所预订并提取的电动车电池仅限该用户自己及路团账户授权人员,严禁转租或转借于他人使用,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用户承担。如遇台风、暴雨、冰雪等特殊天气或危机等情况,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电动车电池,并尽快将电池归还至安全地点,以免发生意外或给平台方造成损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用户承担。平台方也可根据情况酌情作出暂停服务的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途径提醒用户。

 

7、用户在使用电动车电池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由纠纷双方自行解决,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如给平台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平台方承担赔偿义务。用户不得以此为由违反或拒绝遵守相关规定中之任何约定。

 

8、如因物品超重、挂载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人身伤害的,均由用户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9、用户应爱护电动车电池,并合理、正常、安全地使用。如在用户使用期间因用户使用或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打开车锁但未及时取车)导致发生如电动车电池遗失、被窃或毁坏及部分损坏等,用户须赔偿一切损失。

 

10、用户还电池时应确认已按要求归还,若因故障导致电池未成功归还且用户因单方面原因未及时与电动车电池经营者取得联络而造成电动车电池失窃、损坏的,电动车电池经营者有权向用户索取电池市场作为赔偿费用。

 

11、用户在租、还电池时应检查是否遗漏个人物品于电动车电池投放点处,平台方不承担个人物品的看管义务,如有遗漏概由用户负责。

 

12、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损坏、故意涂污、擅自拆解电动车电池及其相关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13、平台方有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方认为的合理的理由、风险控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在未经提前通知的情形下,随时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条.有限责任

 

1、本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平台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2、平台方对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不保证本协议项下服务不受任何干扰,不保证电动车电池符合用户的期望,不保证通过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获得的任何资料不会导致用户的个人电脑或移动设备或任何数据有任何损害。

 

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平台方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4、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平台方不对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止,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4.1、使用或不能使用平台方向用户免费提供、或赠送的、或附赠的各项产品或者服务;

 

4.2、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4.3、第三方通过路团软件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4.4、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5、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体制及环境的特殊性,用户在服务中分享的信息及个人资料有可能会被他人复制、转载、擅改或做其它非法用途;用户在此已充分意识此类风险的存在,并确认此等风险应完全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用户了解并同意,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及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该等风险应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用户理解安全用电的重要性,且保证在任何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均不得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并同意一切因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而产生的纠纷和交通事故,均应由用户负责,并由权威部门认定的责任方承担责任,平台方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平台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8、用户理解并同意,任何在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服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违反法律法规和当地管理条例的行为,该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平台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9、我们使用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处理用户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付款时,我们将获取与用户使用服务相关的特定交易明细,在使用这些信息时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政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果平台方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用户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方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暂停、终止用户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帐号及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2、用户同意,由于用户通过使用本服务功能、违反本协议、或用户侵害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向平台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或平台方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失,用户同意将足额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

 

 

 

第十二条.有效通知

 

1、平台方向用户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电子邮件、网站或软件页面公开区域公告、个人网络区域提示、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等方式,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视为已向用户送达或生效。

 

2、用户同意,用户向电动车电池平台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平台方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信息,或使用其他平台方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送达。该等通知以平台方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及其他

 

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双方同意提交平台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平台方于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4、本协议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安排、谅解和通信。

 

5、平台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6、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平台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用户的账户存在异常行为,如果不终止本协议则可能影响其他使用电动车电池平台的用户;其他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平台方无义务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的第三方披露用户账户中的任何信息,平台方可继续保留用户留存于电动车电池平台软件的相关信息。